医疗合作协议书
陕西金兰皮肤病研究所,几十年来主要从事皮肤病药品的研制、临床、开发等工作.本产品先后荣获全国十几项大奖。金兰系列产品自问世以来以高效、无毒、快速、彻底等特点,治愈数万名顽固型皮肤病患者,全国慕名而来的患者络绎不绝。为使这一高科技产品面向全国,造福广大皮肤病患者.我们面向全国招商.热忱欢迎有识之士加盟金兰!具有一定医疗条件的医院、诊所、个人优先。
一、合作条件:
1.医院、专科,诊所必须付合国家地方卫生部门的相关要求。运作过程尊守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政策法规,负责协调与当地卫生所行政机关及各主管部门的工作关系,实行规范医疗,合理用药,确保科研工作顺利进行,确保无行政法规纠纷。
2.提供医疗相关文件,负责安排医务人员(固定一名皮肤科主治医生长期坐诊)作好各项医疗纪录,定期总结。
3.任何一方因违犯医疗操作规程所引发的纠份或医疗事故,由当事人负责一切后果。
4.提成办法:按每月销售额提成。
| 月销售额(元) | 提成比例 | | 最低限额1000元(含1000元) | 20% | | 1000以上至2000元(含2000元) | 25% | | 2000元以上至3000元(含3000元) | 30% | 3000元以上至4000元(含4000元) | 35% | | 4000元以上 | 40% |
注:1.每月底结算,下月10号以前结清。
2.允许退货,必须在半年以内,货品完整,方可退货,确保各医院专科零风险,退货时扣除10%包装损耗,并扣除提成部分。
3.各医院专科门诊必须确保全国统一价格,不准私自抬价、压价,坑害消费者,损害本所利益。
咨询电话:029-36222298 传真:029-36227599 |